調試維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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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體滅火系統檢測維修
文章來自:陸和消防設備 發布時間:2018-07-16 02:07:01
1、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系統定期檢查和試驗應符合下列要求:
A、消防控制室的設備應當實行24小時監控,確保及時發現并準確處置火災和故障報警。
B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當每日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自檢,消音,復位功能以及主備電源切換功能。
C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應認真填寫附表一和附表二的內容。
2、巡視檢查:
建設單位根據自己安全管理的規定,組織巡視檢查工作,每日至少巡視檢查一次,并真實填寫附表三的內容。
3、測試檢查:
維保單位與建設單位在每個季度末約定時間,對建設單位的維保設備進行測試檢查,測試檢查每季度進行1次,測試檢查后應真實填寫附表四的內容。
4、檢驗檢查:
建設消防設施的檢驗檢查工作每年1次,主要對建筑消防設施系統的聯動控制功能進行綜合檢查、評審,并真實填寫附表五的內容。
檢驗檢查內容:
A、火災自動報警裝置每層、每回路報警系統和聯動控制設備的功能試驗。每12個月累計對每只探測器、手動報警按鈕檢查不少于一次。
B、通過報警聯動,檢查氣體滅火系統功能,根據建設方要求,可以進行模擬噴氣試驗,但建設方承擔其相關費用。
C、消防供電設施檢查,主備電源切換,檢查供電能力。
D、滅火劑有效期檢查。
5、故障解決:甲方一旦發現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時,應及時果斷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,同時以電話方式通知乙方,乙方確認后24小時內,必須派員到現場進行處理,并根據實際情況,填寫維修記錄。